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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!重磅文件出台→


7月19日
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

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

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

重磅出炉


 意见指出 

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

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

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

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


 意见要求 

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

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


 意见提出 

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

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

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

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

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

持续营造

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



《意见》包括6大方面28条举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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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群体广泛

截至5月底,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.18亿户,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000万户,占企业总量超过92%。


首次提:生力军

这一文件,对民营经济定位作出重要表述!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,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,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。


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兆前表示,这一定位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,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直接关联,凸显了民营经济重要地位。



机关、事业单位不能违约毁约

文件提出,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,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,将机关、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、拖欠账款、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。


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

文件提出,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,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,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、提升增信力度。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。


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、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表示,这样的政策,不但可以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,还能提高融资获得的容易程度,对于民营企业发展是实实在在的支持。


预防和清理欠款问题单列

文件专门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也高度重视,其中提出,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,履行内部付款流程,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、决算审计等为由,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。建立欠款定期披露、劝告知道、主动执法制度。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,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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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华社、央视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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